Z公司财务造假“盈”亏分析
2022年11月,Z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欺诈上市、上市后年报造假,隐瞒违规担保等行为,公司及实控人、相关董监高合计将被处以9492.04万元的罚款,公司两名实控人还将被终身市场禁入。2020年2月,Z公司在科创板发行上市,2022年2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2017年至2020年上市前后的四年间,Z公司通过虚构业务,合计虚增营业收入7.66亿元,虚增利润3.76亿元。如今,Z公司已被*ST,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应当从Z公司的“成败得失”中汲取教训,坚持走规范发展之路。
一、昙花一现的“成”与“得”
(一)精心编织违法网络,造假手段隐蔽。Z公司在两名实际控制人的组织策划下,总经理、财务总监、重要部门和片区经理共同参与,寻找配合造假行为的合作伙伴,编造用于虚构业务的合同单据、筹措用于造假“体外循环”的巨额资金,编造误导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的虚假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的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也未依法履职,勤勉尽责。Z公司采用的隐瞒巨额担保事项,以担保融资实现收入、应收账款、货币资金等科目看似合理的增减变动,被媒体戏称为“担保大法”;Z公司通过经济利益或所谓互助义气拉来众多公司为其站台,充当造假链条中的“中转站”,也极具欺骗性,在不短的时间内,整个造假循环看似严丝合缝,密不透风。
(二)一度造假得逞,获取了非法收益。Z公司精心策划实施的造假,成功地将自身打造为一只绩优股,得到了会计师事务所和证券公司的认同和背书,IPO申请材料通过了交易所的审核和证监会注册,成功发行4,760万股,首发融资10.23亿元。Z公司上市后的2020年和2021年,管理层薪酬合计高达1547万元,公司实控人通过旗下公司与中小股东共享了上市后7300万元的现金分红。如果没有造假,Z公司仅仅是一家研发技术、运作营销、经济管理一般,资产状况、经营业绩平平,暂无望上市。通过造假,Z公司成为一家看似具备核心竞争力,市场前景广阔的明星公司,实控人、相关董监高也摇身一变,戴上了明星企业家和商界能人的光环。
二、结局注定的“败”与“失”
(一)真的假不了,纸终究保不住火。IPO申报审核阶段,Z公司曾接到交易所五次问询,2020年年报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后又接到交易所三次问询,Z公司虽始终坚称自己没有造假,但已引起了相关单位、新闻媒体和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2022年2月,Z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2年3月,因用于支撑造假循环的资金链断裂,无力履行担保义务,1亿资金被强行扣划时,Z公司被迫自曝累计为14家第三方提供16笔担保,合计金额3.73亿元。2022年6月,某知名媒体通过暗访,发现Z公司部分供应商不是使用虚拟地址就是人去楼空,抑或是办公地址频繁变动,还涉嫌与Z公司的大客户重叠。2022年11月,经过深入调查取证后,证监会砸开了Z公司精心打造的假象,揭穿其通过20多家公司开展虚假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的恶劣造假行为。
(二)违法代价极其沉重,违法者自食其果。本次行政处罚涉及欺诈发行和信披违规,欺诈发行方面根据2005年《证券法》,按照非法募集资金的3%对Z公司和实控人分别处以3068.52万元的罚款,定期报告虚假和未及时披露担保事项根据2020年3月施行的新《证券法》,对Z公司和实控人分别处以600万元的罚款,对各责任人员亦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经济惩戒力度巨大。罚款以外,承担主要责任的两名实控人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两名高管5年市场禁入。Z公司实控人将被移送司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员还将面临投资者提出的巨额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