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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剑合璧” 投资者合法权益更有保障
“双剑合璧” 投资者合法权益更有保障
2023年4月21日晚,中信建投发布公告,拟与其他中介机构出资10亿元设立*ST紫晶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并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适用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先行赔付和承诺制度作为2019年《证券法》的两项制度,是我国资本市场长期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重要成果,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两大利剑。
▲先行赔付—让投资者最快获得赔偿的“专用通道”
《证券法》第93条规定,发行人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的证券公司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就赔偿事宜与受到损失的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行赔付。此前,万福生科、欣泰电气、海联讯等事件中,平安证券、兴业证券和海联讯的实际控制人就曾通过设立专项基金进行先行赔付,金额合计10.5亿元。先行赔付,可以让投资者无需经过程序繁琐、耗时冗长的民事诉讼程序,即可拿到全部或大部分赔偿金,在较短的时间内平复被侵害的不满情绪,恢复因亏损削弱的投资能力;同时,通过让相关主体较快付出违法成本,还有利于树立诚信守法的正确导向,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承诺制度—可生成维护各方利益的“******公约数”
《证券法》第171条规定,证监会对涉嫌证券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调查期间,被调查的当事人书面申请,承诺在证监会认可的期限内纠正涉嫌违法行为,赔偿有关投资者损失,消除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证监会可以决定中止调查。被调查的当事人履行承诺的,证监会可以决定终止调查。2022年初,国务院《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和证监会《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施行,对承诺制度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承诺认可协议签署及后续监管、承诺金数额确定和管理等进行了详细规定。通过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可有效提高执法效能,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及时有效救济的新途径,更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但同时,证监会仍按照稳步审慎的原则推进,严格限定适用范围,加强监督制约,严防道德风险和利益冲突,使该制度切实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证监会也于2023年2月集中修订出台了全面落实注册制的法规体系。此次中信建投等开展先行赔付和申请适用承诺制度,充分反映出监管威慑力增强、市场主体法律意识提升的可喜变化。随着两项制度的逐步推广,投资者将在现有“行政处罚+民事判决”的基础上,获得更加多元立体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