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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举办《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适用的有关问题》培训

时间:2023-12-04 来源:本站 浏览量: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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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举办《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适用的有关问题》培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精神,深入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帮助上市公司充分理解“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提升合规意识和责任意识,2023年12月1日,我会与厦门市金融法学研究会联合在中信银行厦门分行会议室举办《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适用的有关问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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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郭锋应邀来厦为协会会员授课。郭锋老师以他独特的视角和生动的语言,详细解《虚假陈述司法解释》适用的价值导向和适用要件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资产支持证券是否适用等方面的内容。郭锋老师强调,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的出台对于打击证券违法活动、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证券市场公平、公正和透明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市场主体也应当加强自身的合规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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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获得会员的积极参与,厦门市金融法学研究会会员及辖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100余人参加了培训。与会人员现场就具体案例与郭锋老师进行了热烈讨论。他们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内容丰富讲解深入,加深了对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的理解,收获颇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