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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辖区上市公司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自律公约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维护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重要体现,也是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经过多年努力,厦门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树立了诚实守信、稳健经营、合理回报、规范发展的良好形象,在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较好地实现了企业价值最 大化和股东利益最 大化的有机融合。2020年3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和今日施行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简称《指引》)为新时期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奠定了重要的法律法规基础。为贯彻落实《证券法》《指引》的有关精神和各项要求,进一步做好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由厦门上市公司协会倡导,提出如下自律公约:
一、牢固树立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服务投资者的理念,建立健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制度机制,积极完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各项措施,使投资者保护工作有人抓、经常抓、抓落实。
二、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落实信息披露责任,规范信息披露程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增强自愿性、主动性信息披露,披露内容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充分揭示风险、方便投资者阅读,提高定期报告的可读性、实用性。加强信息流转的管理和保密工作,严防内幕信息泄露,及时澄清不实传闻,不以新闻发布替代公告义务。
三、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界限和法律责任,切实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合规运作,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履职。严格执行内控规范体系,提升内控有效性,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
四、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增强股东回报意识,建立可持续、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合规的回报机制,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和投资者回报诉求,制定既公开透明又合理、可预期的利润分配规划和现金分红政策。
五、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增强公司及相关方公开承诺的约束力,言而有信,切实履行承诺责任。在上市公司实施资产注入、股权激励、现金分红、解决同业竞争和产权瑕疵等各项承诺时,应充分评估承诺事项的可实现性,明确承诺事项的履约能力、履约期限、履约风险及对策。
六、充分考虑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为投资者发言、提问以及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交流提供必要的时间。积极推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方式,为广大中小投资者参与股东大会并行使决策权提供便捷顺畅的平台。积极推行股东大会征集投票权制度。选举董事、监事时,积极推行累计投票制度。
七、积极开展资本市场品牌建设,加强与机构投资者、财经媒体和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与互动,举办投资者接待日、公司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增强投资者对公司品牌及投资价值的认可度。出现公司股价接近或低于每股净资产等情形的,积极采取措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上市公司回购、大股东高管增持股份等方式予以应对。
八、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持投资者热线电话的畅通,恰当回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妥善处理与投资者的各种纠纷。进一步加强公司网站平台建设,及时更新公司的法定公开信息,丰富网站投资者关系管理栏目内容,让投资者充分了解上市公司。
厦门上市公司协会
2022年5月15日